主旨:檢送本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輔具運用知能研習」 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貴校對本議題有興趣之特教教師或 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旨在提升本市特教教師對身心障礙輔具之認識及運用 知能,以期特殊需求學生獲得適切之教育服務。
三、本研習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
(一)時間:110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時45分至4時15 分。
(二)地點: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 廣中心(交通資訊詳如實施計畫之附件)。
四、研習對象與名額:25名,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一)本市集中式特教班教師。
(二)本市資源班教師、巡迴輔導教師。
(三)特教班教師助理、普通班身障生助理人員或身心障礙學生之家長。
五、報名方式:請參加教師於110年11月16日(星期二)前逕至 全國特教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 /index.php)/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 登入縣市「新北市」/選擇本研習活動報名。
六、參與研習注意事項摘要:
(一)經錄取之教師,本局同意研習時間核予公假登記出席(惟 課務自理)。
(二)若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權 利。
(三)錄取名單請於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自行參閱報名網 指查詢,不另行通知。
(四)依實際參與情形核予研習時數,請參加教師於研習完畢 後一週內自行上網查詢研習時數登錄結果,若有相關疑 問請於研習後十天內向承辦學校查詢,逾時不受理申 復。
(五)報名後發現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之程序辦理取消 或請假事宜。
(六)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服務,請與會人員盡量搭乘大眾 交通工具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