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辦理本校編制內教職員113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本校符合資格之教職員如欲申請本項補助者,請於本(113)年3月25日前填具申請表及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送至本校人事室,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二、申請表可利用時間至人事室領取或自行下載填寫。
三、如有相關申請問題,請逕洽本校人事室。
※113學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特別注意事項
因配合政府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私立大學每學期至少會減免17500元的學費,如欲申請私立大學子女教育補助(35800元)者,請先向貴子女所就讀大學告知不申請此學費差距補助,並檢附全額繳納的學雜費收據或繳回1.75萬元學雜費補助之收據才可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此致
本校各編制內教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