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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14年6月4日以新北教人字第1141078167號函修訂之本市所屬各級公立學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辦理。 二、本措施經本校114年6月30日期末校務會議通過。 三、本措施請同仁參閱附檔,如遇有申訴狀況教職員工請洽人事室,一造當事人為學生者請洽學務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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