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5條及本市資優五年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薦派人員(各校至少1名)
1、申請111年度區域資優方案課程之組長或授課教師。
2、本市國中小設有資優資源班之組長或授課教師。
3、本市國中小非設班校資優教育方案之組長或授課教師。
(二)自由參加:本市有興趣之國中小教師。
三、辦理研習日期及方式如下:
(一)辦理日期:110年12月3日(星期五)14:00-17:00。
(二)辦理地點:線上研習。
四、報名方式:各場次請於即日起至110年11月29日(一)截止報名,請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首頁下方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
五、錄取通知:本局於110年11月30日(二)公告錄取者,錄取名單公告於上述網址,不另行通知。
六、視訊會議連結將於研習前1日以電子郵件寄發,報名時請務必留取正確電子郵件信箱。
七、全程參加者依研習場次分別核予該場次研習時數,經錄取後因故無法參加研習,請於研習前2日填妥「教育局特教科研習請假單」,並傳真至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02-2940-3149。
八、核定錄取之教師,本局同意各校薦派教師公假派代參加,自行參加教師公假 (課務自理)登記出席。
九、本案聯絡人:本市資優教育中心施翔仁輔導員(02)2943-8252轉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