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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設備 - 獎助學金 | 2022-03-04 | 人氣:636

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辦作業,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15日(星期二)止受理申請,請各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於每學年提供2次「學業優秀獎學金」及1次「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現階段係進行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資格: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學業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五、學業優秀獎學金各階段獎學金金額如下: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 國民中學階段每人每學期3,000元。 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2,000元。

六、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方式: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及實施計畫規定辦理,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及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後併同前開申請文件及申請合格名冊寄至各階段承辦學校

 七、110學年度第2學期各階段學業優秀獎學金核配名額: 高中職階段:共92名,依成績總分高低排列名額,如分數相同者,則以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

國民中學階段:共114名,依成績總分高低排列名額,如分數相同者,則以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

國民小學階段:共240名,請各校依下列方式推薦學業優秀學生申領本項國教署獎學金: 配合「新北市公私立國小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於前揭要點規定的發給名額之外,請各校依學生成績排序再多推薦1名學生申領本項國教署獎學金。例:全校有29名原住民學生,依要點規定可推薦3名學生申領新北市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則推薦排序第4-5名學生申領本項國教署獎學金。 若為本市110學年度原住民重點學校或特色學校,除了前揭名額之外,可再多推薦1-2名學生申領本項國教署獎學金。

前述名額如有分數相同者,則以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排序推薦。

 

八、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旨揭獎學金與本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請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請於申請前確認學生是否符合申請資格,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國一及高一新生皆可申請獎學金,須至原就讀學校申請,並請於申請單上註明「畢業生」,國一檢附小六下學期成績單;高一檢附國三下學期成績單,例如:國一新生欲申請獎學金需向原就讀國小申請,由原國小提出申請及發放獎學金,申請學校寫原國小名稱,年級6「畢業生」。 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將不另行通知。 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本獎學金申請所需檢附之文件,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學校承辦人職章」,爰此,學校承辦人亦需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以維護申請學生之權益。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係指不得重複領取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限制的範圍。 高級中等學校填寫申請表時,請務必填寫申請學生學業成績及PR值,檢附之成績單上亦須載明學生學業成績及PR值。 俟接獲國教署審查結果後,本局將另函知各校辦理製據作業,由學校發予受獎學生。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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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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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附件2-實施計畫等資料.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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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附件3-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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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附件4-學業優秀審核一覽表.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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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附件5-名額.png